侵犯著作權投訴程序
根據美國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DMCA)的規定,服務提供者必須指定一名代理人接收侵權聲明通知書。翔傲國際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已指定代理人接收此類通知。
侵權聲明通知書
侵權聲明通知書必須符合下列要求,方能具有效力:
必須是書面形式
必須發送給服務提供者的指定代理方
必須包含以下內容:
主張遭侵權之版權持有人(簡稱「投訴方」)授權之代表的親筆或電子簽名。
出具聲稱遭侵權之受著作權保護作品的識別資訊,或者是單一通知內包括單一網站內的多個受著作權保護作品的此類作品代表清單。
出具聲稱侵權或受侵權活動影響之素材(內容)的識別資訊,被移除或停用的存取管道,以及提供足以允許該服務提供商找到侵權物件位置的資訊。
可以聯絡到投訴方的資訊,如地址,電話號碼,也包括可以聯繫到投訴方的電子郵箱地址。
出具投訴方有充分理由相信,使用素材(內容)的方式並未經過版權持有人、代理人,或法律授權的闡述聲明。
出具保證投訴方通知書中的資訊是準確的,並且保證投訴方已經得到版權持有人的授權代表,如有虛假願接受法律處罰的聲明。
服務提供者處理程序
在收到符合上述資訊的侵權聲明通知書後,服務提供者將進行下列事項:
立即移除或停用放置被稱為侵權素材(內容)的存取管道。
採取適當措施儘速通知此述侵權者,其已移除或停用放置被稱為侵權素材(內容)的存取管道。
在適當的情況下終止為屢次侵權的帳號用戶服務。
此述侵權者(用戶)在被停用通道,或移除放置被稱為侵權素材(內容),並且收到服務提供者的通知之後,也許會提供反控告通知書。
反控告通知書
反控告通知書,必須符合下列要求,方能具有效力:
必須是書面形式
必須發送給服務提供者的指定代理方
必須包含的實質資訊:
此述侵權者(用戶)的親筆或電子簽名。
出具已經移除聲稱被侵權的素材(內容)或已停用該存取管道的證明,以及提供在移除或該存取管道停用之前,該資料所出現的位置。
出具此述侵權者(用戶)合理認為,是因為疏忽或是識別發生錯誤,才讓素材(內容)被移除或存取管道遭到停用,如有虛假願接受法律處罰的聲明。
此述侵權者(用戶)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以及出具一份聲明:聲明該用戶同意以其地址所在之管轄區的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擁有司法管轄權,或者,若該用戶的地址不在美國境內,則同意以服務提供者所在之任何管轄區為準,且此述侵權者(用戶)會接收通知人或其代理人送達的資訊。
反控告通知書處理程序
在收到包含上文所述信息的反控告通知書後,服務提供者將會:
盡快提供反控告通知書的副本給投訴方。
告知投訴方,會在十(10)個工作天內將已經移除的素材(內容)復原或重新開通存取管道。
在收到反控告通知書後的十 (10) 至十四 (14) 個工作天內,將已經移除的素材(內容)復原或重新開通存取管道,前提是服務供應商的指定代理人並未收到投訴方的通知,已經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命令,禁止此述侵權者(用戶)針對服務提供者網路或系統上之素材(內容)從事相關的侵權活動。
重要注意事項
根據美國法典標題17第512(f)節的規定,關於該項侵害權利之通知或相反之通知,如係故意偽造通知者,均須負偽證之責任。任何人如故意歪曲內容造假,對於因此而受損害之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訴訟與律師費用。
聯絡資訊
如需提交DMCA通知,請聯絡:
翔傲國際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DMCA代理人
電話:(02) 2697-2051
信箱:dmca@nimbus.com.tw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22樓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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